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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續”Officers, are you really working?


剛才在一則有關香港政府要動用區議會把香港市民的公共空間出賣給地產業主的新聞中討論。其中一個網友回應,時代廣場大電視的聲浪大到震耳程度,而且都是在為地產商在公眾空間用聲浪賺取廣告收益。我又想返起D政府和區議會D岸9野。


話說我遇過一班退休阿伯,D音樂樂器玩得出神入化,得閒在公園JAM音樂消遣,一D都唔嘈,雖然個公園好靜,但只要行開兩步,五米以外已經聽唔清楚 佢地的 音樂了。但玩左一個鐘,就見D公園實KILL來趕人。公園告示話不能騷擾別人,但有沒有定下什麼才是騷規則?五米?二十米?二十分貝?給公眾一個規則等人 去守,有D世藝搞下會死嗎?一刀切禁止,公園乜都唔讓D公公和後生的做,只准路過,咁就叫管理?乜都唔使做了,使鬼花稅金請你來管?D財團地產商就在公眾 地方嘈到隔離幾座樓D人都得,D弱勢社群就小心翼翼都不能在公園跟三五同好娛樂,搞搞街頭文娛,給呢個政府同D區議員趕絕。


D建制派區議員經常說人們可以到其他沒人的地方搞街頭表現,但實際上香港有邊度可以?他們經常說他們不知,但只要不要在他們當區議員的地方,結果全香港所有有區議員的區都不可以!即是全港都不可以!痴線!!


成日話讓一個人在某區做街頭藝術,就會有三百三千三萬個人來某條街某公園出現表演。呢D低能的政棍,死左對香港有利,呢D人邊有能力治區,治港?我 想說, 什麼時候香港街頭的足球場籃球場乒乓球枱會有幾百幾千人爆場玩的?從來不會。為什麼?人太多時D人見到會走,選過第二個場,又或者第二個時間玩嘛!江湖規 矩,先到先得,永遠不會出現爆場的。呢D先至係社會常識Y嘛。


我地D委任和民建聯D區議員係乜野外星人來咖,咁簡單的社會常識都冇,竟然嚇D市民會有三千三萬人來阻街,呢D一個二個都係葉劉靈魂附體,七到冇朋友。


給一個公園或是一條街,任由D市民在一定的規定下進行街頭表演,在外國是可以形成一個旅遊業賣點來咖。而且也是一個文化發展的搖籃地。香港政府一天 到晚說 要發展旅遊業,又話要起西九發展本土藝術,講Q咁多,佢地識乜?你開一個偏遠一點的公園又好,開一條街又好,咁咪又有旅遊點,又有藝術發展囉。定好一條規 則,不准超過一定分貝,有規有矩,市民又有得HAPPY。三萬人會來逼爆場?誰再說就叫他去麥花臣球場罰企一星期,在那裡學一些社會常識啦,了解民間實 情。在香港,斷唔會藝術家多過波友吧。呢個政府,都係乜都唔識做。乜野常識都沒有。那些民建聯的區議員,跟那些委任議員,跟私人業主法團糾纏不清,利益互 相輸送,一日到黑只懂勾結有錢人,欺負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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